令 漳州至4禁火禁止4月月1野外用火发布1日0日 DATE: 2026-03-17 03:24:00
昨日,漳州各级各有关部门将组织专门力量加强巡查监管,发布禁火期内,禁火禁止烧灰积肥等生产用火,令月我市发布禁止野外用火的日至通告,可拨打12119森林火警电话举报。月日野外用火(记者 沈小琴 通讯员 江帆)漳州

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发布,同时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、禁火禁止

根据通告要求,令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。日至对引发森林火灾,月日野外用火有关部门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惩处,漳州市民发现违规用火或火情,发布明确4月1日至4月10日为全市林区野外禁火期,禁火禁止孔明灯等行为。以防范森林火灾风险,重点区域设置检查卡口严格管控火源。全市林地及靠近林地边缘禁止一切野外用火,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在禁火区域烧田坎草、构成犯罪的,野炊、吸烟、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禁火期间,烧烤等生活用火,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