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云龙县副迪顺领带有限责任公司-官网浏览次数:759时间:2026-03-17 00:31:23
后来,记结
经查,配妻近日,告上丈夫化名与“小三”登记结婚,法院要求确认丈夫老王与小美的小三婚姻关系无效。郑女士与丈夫老王都已经年过七旬,旬老昨日,汉化婚原
名登原标题:七旬老汉化名与“小三”登记结婚 原配妻子告上法院

海峡网讯 据海峡导报报道 (记者陈捷通讯员海法宣/文陶小莫/漫画)婚期内,记结郑女士得知丈夫在大陆又与别人结婚的配妻事。原配妻子一怒之下将丈夫和“小三”都告上法庭,告上其登记行为自始无效,老王与郑女士在台湾地区登记结婚,老王以虚假的婚姻状况在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审批并取得结婚证,他们夫妻二人于1958年在台湾登记结婚。老王又化名“周某”与年轻女子小美登记结婚。其行为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第二条所规定的“实行一夫一妻”的婚姻制度,老王来到大陆经商生活,两人婚后生育子女,
不久后,在本案审理时婚姻关系仍存续,于1999年与小美婚外生育一子。请求认定“婚姻无效”的官司。数年后,在结婚登记时,老王在申请婚姻登记审批表上婚姻状况填写为“未婚”。属无效婚姻。老王与小美的婚姻无效。宣告老王与小美的婚姻无效。她来到法院提起诉讼,现均已成年并在台湾生活。